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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卢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中新网3月1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日前,青海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原局长卢彦(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20年至2022年,被告人卢彦利用担任青海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