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法国

从银幕到法庭,法国“情圣”被判性侵,法国首次认定“二次受害”,释放了什么信号?

【欧洲时报】法国国宝级演员热拉尔·德帕迪约(Gérard Depardieu),曾因出色演技备受尊敬,如今却因性侵指控站上被告席。5月13日,这位76岁的老戏骨在巴黎被法院裁定性侵两名女性成立,判处18个月缓刑,并需在国家性侵者登记册上留档。

但本案更具司法里程碑意义的是:法国法院首次在判决中正式引用“victimisation secondaire”(二次受害)这一概念,并就此判令德帕迪约赔偿每位受害人1000欧元。

什么是“二次受害”?

“二次受害”指的是在司法程序中,受害者因执法机关、司法人员或律师的不当言语、质疑、歧视或程序拖延,再次受到精神伤害。例如:重复审问导致受害者“重温”创伤;律师在庭上使用羞辱、轻蔑或带有性别偏见的语言;警方拒绝立案或冷漠对待报案。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欧洲委员会的《伊斯坦布尔公约》中(2014年生效),近年来在法国引发关注,成为提升性侵案件司法公正性的关键议题。

“德帕迪约案”中发生了什么?

在长达四天的审理中,德帕迪约的辩护律师Jérémie Assous在庭上频频发表攻击性言论,不仅嘲讽受害者的智力,还公开贬低女方律师团为“歇斯底里”。受害者Amélie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比起最初的性侵,这场庭审带来的羞辱和痛苦更甚。”巴黎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原告“遭遇了超出辩护合理范围的攻击性言论与羞辱,构成了‘过度庭审暴力’。”因此,在德帕迪约因性侵获刑的同时,法院也判决其须就“二次受害”向两位原告各赔偿1000欧元。

法律界如何看待这项判决?

有律师评价称,这标志着“法国司法体系对性暴力案件中受害者保护迈出关键一步”。但也有人担忧,该判决是否会限制辩护权利、模糊律师职责与当事人责任之间的界限?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明确指出:虽然辩护权应当保障,但“羞辱、歧视和恶意指责”并不在合法辩护范畴内。辩护不是伤害的工具。

法国司法的转向

这并非孤例。2024年,欧洲人权法院曾首次裁定法国未能保护一名未成年性侵受害者,指出其在司法过程中因性别刻板印象而受到“二次受害”,引发舆论震动。法国的法律专家普遍认为,“二次受害”在未来将成为更多性暴力案件中的重要考量点。法院和律师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程序细节,都将被更严格地审视。

欧洲时报法国版微信公众号:francezone

(编辑: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