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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令禁止超市商品变相涨价

【欧洲时报来米编译】法新社报道,5月4日在《宪报》上公布的政令规定,从7月1日起法国超市出售的商品,如果数量减少、价格不变,或者更准确地说包装不变、单位价格上升,必须告知顾客。

经济部发布的这个政令落实了政府4月中旬宣布的一项措施。面积超过400平米的超市,如果商品出现“缩涨”(shrinkflation),就是包装未变、商品的分量减少,价格未变或上涨,都必须在摆放的商品旁边或直接在商品包装盒上贴上一个清晰可见的标签或说明。

所谓“缩涨”是生产商在最近两年食品价格上升20%之后的情况下使用的变相大幅涨价手段,涉及的多是销量非常大的商品,有的是超市品牌,有的是著名的食品加工企业品牌。比如一管牙膏或一包麦片包装与以往相同,但分量较以往减少,仍按原价或更高的价格出售。

政令涉及的商品不仅包括食品,也包括非食品类商品,只要出现“缩涨”,都要告知顾客。

不过,超市出售的散装食品,即使超市事先做了分装,比如熟食专柜的商品,不在政令规定之列。

(编辑:冬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