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函”在法国行政体系中并非法律,而是指导性文件,通常由内政部或其他政府部门发出,用于指导地方行政官员的操作标准。雷泰约提出的这份通函草案建议:
- 系统性地拒绝那些在日常生活中未表现出“融入法国价值”的外国人;
- 包括不愿与女性握手、不尊重法国宗教世俗原则、拒绝上缴税款或频繁违反法律法规者;
- 甚至建议拒绝在“问题地区”生活的人入籍申请,例如某些治安欠佳的郊区。
虽然该建议目前未被内政部正式采纳,但雷泰约表示已将草案提交给内政部长热拉尔·达尔马宁(Gérald Darmanin),希望其能在不改变法律的前提下,通过通函形式执行。
据法国新闻网站《franceprefecture.fr》报道,已有相关案件显示,地方政府在审核过程中可能采纳了类似思路。以塞纳-马恩省(Seine-et-Marne)的一位居住者为例,他因以下原因被拒入籍:
- 曾被宪兵查获非法驾驶,虽无严重犯罪;
- 居住于被官方认定为“敏感城区”的地址;
- 面试中对法兰西共和国的价值表现出“不充分理解”。
尽管这位申请人拥有工作、稳定居留身份,甚至孩子已入法国国籍,但仍被视为“未能充分融入”。
目前,申请法籍依然以《民法典》和《外国人与法国居留法》为依据。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持有有效居留身份;
- 至少连续居住法国五年(留学生为两年);
- 具备一定法语水平(B1级);
- 无重大犯罪记录;
- 展示对法国的忠诚与文化认同。
但此次“雷泰约通函”若被内政部采纳,将在不修改法律条文的前提下,通过行政实践提高归化门槛,尤其可能影响居住在郊区、经济较弱或文化传统较强的移民群体。
对于在法国生活的华人群体而言,尽管整体遵纪守法、重视教育与工作,但仍需注意以下几点:
- 入籍前务必熟悉法国宪政与世俗原则;
- 提高语言能力,展现与法国社会的积极互动;
- 避免在申请阶段涉及任何行政或法律纠纷(如逃税、交通违规等);
- 积极参与学校、社区、职业等社会生活。
尽管“雷泰约通函”目前尚未生效,但其背后反映出的法国社会对归化标准日益严格的趋势,值得每一位在法外国人引起重视。无论未来政策如何变化,理解并真正融入法国社会,将是所有入籍申请者的关键所在。